版权协议

《科学·经济·社会》论文著作权有关部分转让协议

甲方:论文全体作者

乙方:《科学·经济·社会》编辑部

遵照《中国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,自甲方向乙方投递论文之日起,甲方同意将该论文版权转让给乙方。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:

1. 论文作者保证该论文是作者的原创作品,未曾发表过,未侵害他人著作权,不涉及国家机密和技术机密,无任何违法、违纪和违反学术道德的内容,可以公开发表,若发生侵权或泄密问题,一切后果均由论文作者承担。

2. 论文作者保证该论文没有一稿多投,包括未局部改动后投寄其他报刊,并保证不会将该文主要观点或基本内容先于《科学·经济·社会》在其他公开出版物(包括期刊、报纸、专著、论文集等)和网站上发表。若论文作者已发表过与本选题相关的研究成果,有责任将其提交给《科学·经济·社会》编辑部备查。若编辑部发现论文作者将该论文一稿多投,编辑部有权追补作者由此给编辑部造成的损失,性质恶劣者,编辑部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。

3. 论文作者自愿将其论文著作权中的编辑权、汇编权、翻译权、复制权、发行权、信息网络传播权转让给编辑部,编辑部有权将上述权利转授给第三方。上述著作权包括该论文印刷版、光盘版、网络版及其他形式的著作权。本刊已许可国内外文献检索系统或数据库收录,凡投本刊的稿件,本刊、本刊合作单位及数据库同时可以数字化方式复制、汇编、发行、信息网络传播本刊全文。

4. 编辑部经编委会审核通过后即向论文作者发送稿件录用通知,论文作者如在3个月内没有收到编辑部的通知,经向编辑部声明后可另行处理该论文,本协议即自动终止。

本转让协议对全体作者均有约束力。甲方一旦向乙方投递稿件,即视为知晓并认同本协议,若在乙方退稿或甲方在论文发表前撤稿,则本协议自动失效。

《科学·经济·社会》编辑部